【丽水市】2023年度第四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名单公示
关于2023年度第四季度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名单的公示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浙江省2023 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现将我市参加2023年度第四季度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3月22日
联系电话:0578-2095861
附件:2023年度第四季度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名单(丽水市).xls
2024年3月14日
附件